擔保法第3條規定:“擔?;顒討斪裱降?、自愿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原則?!睋;顒訌谋举|上看是一種民事活動,擔保法是民法的子法,因此進行擔?;顒訒r,必須以民法基本原則為依據。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:“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、公平、等價有償、誠實信用的原則”,因此,擔?;顒討斪裱韵略瓌t:
(1)平等原則。平等原則是擔保法確立的首要核心原則,是指在擔?;顒又幸磺挟斒氯朔傻匚黄降?,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。平等在擔?;顒又兄饕w現為:當事人在擔?;顒又械匚黄降?;擔?;顒拥膮⑴c者受平等的法律保護。
(2)自愿原則。自愿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擔?;顒訒r,能充分根據自己內心的意愿,設立、變更和終止擔保法律關系。自愿在擔?;顒又兄饕w現為:擔?;顒拥漠斒氯讼碛凶灾鞯臎Q策權;法律對違背自愿要求的擔保合同不予保護。
(3)公平原則。公平原則是指當事人應根據公認的公平觀念進行擔?;顒?;司法機關應以公平、正義的標準處理擔保糾紛。公平在擔?;顒又兄饕w現為:各個擔保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應互相對等;擔保主體在取得自身權利和利益的同時,應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。
(4)誠實信用原則。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擔?;顒拥漠斒氯嗽诼男袡嗬土x務時,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道德準則。誠實信用在擔?;顒又兄饕w現為:擔保主體在擔?;顒又袘哉\實信用為準則,處理好與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和與社會的利益關系;在擔?;顒又幸罁\實信用原則,講究信用,恪守諾言;貫徹誠實信用原則以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。 |